聚丙烯酰胺分陽離子/陰離子和非離子
聚丙烯酰胺分陽離子/陰離子和非離子
之前就和大家介紹過聚丙烯酰胺本身基本無,即使它在進入人體后,絕大部分在短期內排出體外,很少被消化道吸收入。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認為,PAM及其水解體是低或無的。PAM的性來自殘留的丙烯酰胺單體和生產過程 夾帶的有金屬。丙烯酰胺為神經性致劑,對神經系統有損傷作用,中后表性出肌體無力,運動失調等癥狀。因此各國衛生部門均有規定聚丙烯酰胺工業產品中殘留的丙烯酰胺含量,一般為0.5%---0.05%。應用于水的一般凈化處理時,丙烯酰胺含量0.2%以下,用于直接飲用水處理時,需在0.05%以下。國際健康衛生組織1985年出生的聚丙烯酰胺標準指出:PAM中殘留AM量控制在0.05%以下并控制用量時,處理后水中的含量將低于0.25ug/L,符合大多數的飲用水標準。目前歐美主要一般規定,飲用水處理及食品用PAM中殘留AM含量在0.05%以下,并控制PAM用量。
某些陽離子聚丙烯酰胺的情況就復雜得多,這是因為陽離子型聚丙烯酰胺引入的氨基類等基團,其性往往數十至數百倍地高于陰離子型和非離子型,他們的慢性性正進一步研究中。 對應用于飲用水處理的絮凝聚,應使用食品級的產品為合適。在《給水排水標準規范實施手冊》水處理標準中,明確規定聚丙烯酰胺使用的非經常使用下>0.1mg/L,在經常使用下<0.1mg/L。在水處理工藝助凝應用中,其使用量可取上述標準值為大投加量,選購食品級質優、低殘值的聚丙烯酰胺產品,則可保證飲用水的衛生安全。如某水廠使用聚丙烯酰胺助凝,大投加量為0.09mg/L,使用的是化工部廣州聚丙烯酰胺工程中心的食品級、濾池出水和出廠自來水均無發現有丙烯酰胺單體。故認為僅要能控制好使用產品的質量和投加量,則采用聚丙烯酰胺助凝工藝,對飲用水衛生而言是安全的。